After The Rain 雨後攝影大賽 參賽條款及細則

參賽條款及細則

每位參賽者最多可遞交5張作品。

每張作品只可選擇參與其中一個組別(如適用)。

參賽作品一經遞交,不能修改、調換或退還。

參賽作品不能含有淫褻、暴力、色情、誹謗、不良意識、侮辱成分或任何具爭議性及不恰當之內容。

機構有權拒絕不恰當、與比賽主題無關或格式錯誤的參賽作品。

參賽作品不能含有宣傳商業或政治元素。

參賽者「務必保留未經手機內建軟體後製(如效果、濾鏡)或其他任何影像處理軟體後製過的原始數位檔案」,以保障自身參賽權益,因主辦單位審理有後製爭議的作品時,若無法提供含有EXIF資訊的原始檔檢視,有權取消其資格。

參賽之作品須於徵件期結束日前二年內拍攝(2021年8月20日至2023年8月20日期間內),且不得於任何公開賽事獲得任何獎項。

參賽作品須為數位檔案,不限定使用數位相機所攝之相片,亦接受負片、幻燈片、沖印相片之數位掃描檔。所有檔案大小必須在20MB以下,須為JPEG或JPG格式,至少1,600個像素寬(水平照片),或1,600個像素高(垂直照片)。

參賽作品必須為原創及不會侵犯第三者的權利 (包括知識產權、保密權或私隱權)。如有違規,即被取消參賽或得獎資格。參賽作品如抵觸法例,一切法律責任將由參賽者承擔,主辦機構概不負責。參賽者須就全部訴訟、損失、損害賠償、申索、付款要求、開支(包括律師、代理人及專家證人收取的費用及開銷),以及為任何研訊程序及任何性質的法律責任達成和解而可能同意支付的償金及訟費,向主辦機構及其授權使用者作出彌償,並完全及有效地使其獲得彌償。

參賽者只應在獲得有關第三方事先書面同意的情況下,才可於參賽作品中採用、修改或改編第三方之圖像,並須根據有關版權法律於參賽作品中註明。 主辦機構將不會直接或間接為任何或以任何方式而由任何因抵觸任何版權法例而引起的責任負責。參賽者同意及承諾會接受及為所有該等由此而起的責任負責。有關《版權條例》(香港法例第528章)的詳情,請瀏覽http://www.legislation.gov.hk/。參賽者須獲得有關第三方的同意容許政府使用、複製、編輯和廣播該第三方素材之權利。如有需要,主辦機構有權要求參賽者提供合法授權的書面證明。

參賽者必須保證其作品並未曾以任何形式或渠道作公開發表、出版等;亦未曾涉及其他商業用途及參與其他比賽。

如參賽者提交作品為電子檔案,必須注意有關檔案的保安及病毒問題,如發現檔案存有病毒,有關參賽者將被取消參賽資格。

參賽者必須清楚並同意所有作品,其版權將歸於主辦機構所有。主辦機構有權將作品的圖像、內容及參賽者資料以任何媒體形式展覽、出版、宣傳或作非牟利用途,包括但不限於上載至「星星地產」/「星星集團」之網頁及 Facebook 專頁。主辦機構亦有權將有關作品作出修改、翻譯、改編、使用、複製、廣播及派發全部或部份內容而毋須取得參賽者同意或繳付任何費用。

參賽作品一旦成為入圍作品,其作品及參賽者姓名及學校名稱將會上載到「星星地產」之網頁及 Facebook 專頁供公眾瀏覽及投票。每組別以最高「Like」及「紅心」票數的作品獲「網上最具人氣」獎。若超過一幅作品獲得相同數目的票數,則會交由評審團決定最後結果。投票之最終結果以主辦機構伺服器的記錄為準。如發現有任何欺騙、駭客、空號或假帳戶、或其它非法行為破壞活動規則或異常之投票,主辦機構有權取消該參賽者的資格,或採取其他行動而無須另行通知和給予理由。

所有評審結果,以評審團的最後決定為準。參賽者不得對比賽結果或排名提出異議。

主辦機構將保留一切比賽活動中之最終決定權,包括演繹、更改、取消或暫停此活動的條款及細則、獎項及其他安排,而不需另行通知。

得獎者不得將其得獎資格轉讓予其他人。

參賽者一旦遞交作品參賽,等於接納所有的條款及細則,如主辦機構相信有任何違反此活動的相關條款及細則的行為,主辦機構將保留隨時取消其參賽及獲獎資格的權利,是次比賽亦不設任何上訴機制。

本次大賽之參賽者,皆於決定參賽時,同意對於任何因參加本次競賽及競賽相關活動,及因接受、使用、誤用、或持有競賽所得獎勵,而衍生之任何權利主張、損失與傷害,均同意釋出、放棄、豁免主辦單位星星地產與其合作夥伴、附屬單位、子公司、廣告代理商、代理人、及其員工、經理人、董事和代表人所負之責任,並使之不因任何權利主張、損失與傷害而受有任何損害。 主辦單位不為以下情形承擔責任:任何人為操作或檔案傳送時造成的錯誤、疏漏、干擾、資料刪除或遺失、瑕疵或延遲;線路故障;參賽作品或報名資料遭竊、遭毀損或遭到未經授權的存取;或者報名資料遭竄改。主辦單位也不對任何電話網路或線路、電腦網路系統、伺服器與提供商、電腦設備及軟體的問題或技術故障情形負責,且不因任何因網路或網站技術或連線、人為操作失誤,或以上多個因素綜合而導致之電子郵件訊息延遲收發狀況負責,包括因參與本競賽所受、上傳或下載本競賽相關文件所生或與之有關而對參賽者本人與相關人之電腦配備所造成之損害。

參賽者同意本競賽將以香港之法律管轄,並以香港法院為任何爭議之第一審轄法院。在法律許可之範圍內,與本競賽有關或因之所產生之爭議或案件,其訴訟權、禁制令救濟權、或其他司法救濟與其他程序將被排除,且參賽者於參賽同時即同意表達放棄上述之一切權利。本條款可能受到若干限制。參賽作品若為主辦單位認定為非原創,或內容難以辨認、不完整、受到損傷、不符規則、經過變造、仿冒偽作、產製過程有錯誤,或成品是經由詐騙或偷竊而得,即失去參賽資格。

於參賽之時,參賽者即同意下列條款:(a)遵從正式規定;(b)評審在與本競賽相關事務上之決定為最終且具約束效力;(c)若參賽者獲得獎項,主辦單位有權使用其照片、姓名、代表肖像、與/或聲音於任何與本競賽相關之公開或推銷場合,或未來相關之推廣活動,不需另行支付代價或取得同意(除為法律所禁止)。所有獎金相關之稅款、費用、附加費(無論國內外,且包括所得、銷售、進口稅等),一概由得獎者自行負責。若得獎人喪失得獎資格、無法聯繫、未於收到得獎通知十日內回覆主辦單位,或拒絕收受獎項,該獎項將被追回,主辦單位有權單獨決定是否另擇人選授予獎項。

主辦單位保留驗證任何參賽作品之有效性與原創性,以及驗證參賽者(包含參賽者之身分與住址)之權利,並取消任何未遵守正式規定或以非正當手段干預賽程之參賽者之資格。主辦單位未能及時於比賽各階段執行此權利,不等同放棄該權利之行使。

凡參賽者即視為同意本活動之各項規定,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隨時補充說明或變更之,若因不可抗力之因素而無法進行本活動,主辦單位有權決定終止、變更或暫停本活動,並保留活動修改正式規定內容權利。

若本競賽因任何理由而無法依照計畫運行,如電腦病毒之感染擴散、程式漏洞、電腦蠕蟲、木馬程式、阻斷服務攻擊、非正當影響行為、非經許可之干涉、詐欺、技術事故,或其他任何主辦單位無法控制之緣由,對競賽之管理、安全性、公正性、廉潔性、或正常運作產生侵害或影響時,主辦單位有權獨立判斷,淘汰試圖以非正當手段影響賽程之個人參賽者,或取消、終止、修改或中止本次競賽。若主辦單位經決議取消或終止本次競賽,於檔案管理及內部作業所需的範圍外,主辦單位將不再持有參賽作品之任何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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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話:3653 6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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